根据湖北省残工委、省人社厅、省残联《关于开展第七次湖北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5〕44号)文件精神,经各区(经开区、经济区)、市人社局、残联逐级审核推荐,并报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初审、反馈,拟将福涛服饰加工厂厂长金涛、鄂州市汇贤路金阳光美食城法人张琴等2名同志作为湖北省自强模范推荐对象,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作为湖北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推荐对象,鄂州市大碗厨味宴楼餐饮有限公司法人郑彦章作为湖北省扶残助残先进个人推荐对象,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残疾人联合会作为湖北省残疾人之家推荐对象,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作为湖北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对象,鄂州市葛店镇人民政府残疾人专职委员吕莹、梁子湖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胡晓桔等2名同志作为湖北省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具体见附件)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11月11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评选推荐工作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鄂州市级表彰推荐机构
联系电话:027-53018765
电子邮件:ezclzl@qq.cm
通讯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95号市残联
邮 编:436099
内容附件: 附件
鄂州市人社局 鄂州市残联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