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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残联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办公室 访问量:4050 发布日期: 2015-02-24 10:54:34
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    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1、         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应的政策性措施,并协调和组织实施。
(2)拟定完善残疾人事业地方性法规,对残疾人保障法及其他残疾人事业配套法规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鄂州市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实施意见》(鄂州办发【2014】15号)文件精神,对特困重度残疾人特困精神病患者,特困重大疾病者、孤儿和特困残疾儿童纳入保障对象。
(4)研究制定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规划,负责本级残疾人康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普及残疾人康复知识,开展各类残疾人康复训练,评估康复效果;指导残疾人家庭、残疾人社区、社会医疗机构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和家庭康复训练;负责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中心工作。
(5)负责全市盲人按摩人员的培训和按摩行业的管理;指导各类盲人按摩院、所和社会医疗机构按摩科室工作。
(6)开展残疾人专项康复扶贫,保障其基本生活。
(7)负责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建设,承担残疾人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承担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失业登记、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工作;负责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承担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征缴、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责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的行政复议和仲裁,帮助残疾人从事个体和集体从业。
(8)协调教育部门使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同步实施义务教育,以普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辅,大力开展中短期培训,积极发展初、中等职业教育。
(9)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生活。
(10)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11)对全市公共场所和大型建筑的无障碍设施的监督检查。
(12)加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健身、文体活动等综合服务。
(13)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专业组织工作;负责认定残疾的等级、类别;负责残疾人证的管理与发放。
(14)开展残疾人事业国际国内交流活动。
(15)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负责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指导全市残联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16)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单位1个,鄂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二级单位1个,本级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二级单位差额拨款。
3、部门人员构成:本级单位财政供养人数11人,离退休人员4人,共计15人。二级单位差额编制5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2.80万元,总支出252.80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136.8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97万元,残疾人康复81万元,残疾人体育5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5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157.88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01.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9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等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3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福利费、公务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其他项目支出94.92万元,其中:
(1)残疾人康复81万元;
(2)残疾人体育5万元;
(3)残疾人体育5万元;
(4)不可预见费用3.92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7万元,其中本级公务接待费0.27万元,本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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