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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财务室 访问量:4946 发布日期: 2020-04-09 10:19:56
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应的政策性措施,并协调和组织实施。
(2)拟定完善残疾人事业地方性法规,对残疾人保障法及其他残疾人事业配套法规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鄂州市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实施意见》(鄂州办发【2014】15号)文件精神,对特困重度残疾人特困精神病患者,特困重大疾病者、孤儿和特困残疾儿童纳入保障对象。
(4)研究制定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规划,负责本级残疾人康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普及残疾人康复知识,开展各类残疾人康复训练,评估康复效果;指导残疾人家庭、残疾人社区、社会医疗机构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和家庭康复训练;负责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中心工作。
(5)负责全市盲人按摩人员的培训和按摩行业的管理;指导各类盲人按摩院、所和社会医疗机构按摩科室工作。
(6)开展残疾人专项康复扶贫,保障其基本生活。
(7)负责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建设,承担残疾人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承担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失业登记、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工作;负责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承担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征缴、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责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的行政复议和仲裁,帮助残疾人从事个体和集体从业。
(8)协调教育部门使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同步实施义务教育,以普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辅,大力开展中短期培训,积极发展初、中等职业教育。
(9)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生活。
(10)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11)对全市公共场所和大型建筑的无障碍设施的监督检查。
(12)加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健身、文体活动等综合服务。
(13)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专业组织工作;负责认定残疾的等级、类别;负责残疾人证的管理与发放。
(14)开展残疾人事业国际国内交流活动。
(15)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负责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指导全市残联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16)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17)承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核定和征收,委托市地税局征收。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额缴入国库。每年由市残联和市财政局联合提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预算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将入库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拨给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使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年预算构成单位包含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及二个二级单位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残疾人联合会本级编制人数9人;二级单位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编制人数5人、残疾人康复中心编制人数5人。
2020年预算在职人数:残联本级7人,退休9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在职5人,退休1人;残疾人康复中心在职4人,退休1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推动残联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残疾人工作者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抗击疫情阻击战、保卫战、人民战,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深入推进全市残联系统改革,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提高残联组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大力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实现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贡献。主要任务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
二、以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为重点,完善保障机制,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
(1)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
(2)稳定和加强贫困残疾人兜底保障。继续巩固落实各项兜底保障政策。加大特殊扶持政策力度,推动建立残疾人“两项补帖”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3)巩固贫困残疾人脱贫成效。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对已脱贫的继续扶持,防止返贫;对贫困边缘残疾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大力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各项政策全面惠及残疾人
(1)聚集康复服务,深入推进精准康复行动。
(2)提高特殊教育水平,促进融合教育发展。实施《湖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
(3)落实就业政策及措施,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贯彻落实《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推进党政机关带头招录残疾人公务员工作。
(4)推动托养服务规范化,提升服务水平。贯彻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政策。
(5)加强残疾人宣传和文体服务。以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以“残疾人文化周”为契机,以“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为抓手,以残疾人读书活动为重点,推动基层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互动。
(6)以平等参与为目标,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7)强化基础保障,推进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做好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和电子证照管理工作。
(8)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水平编制“十四五”残疾人事业规划。
(9)规范助残资金使用与管理,建立健全党组推进、部室督导、基层落实的三级联动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运用审计检查工作成果,规范助残资金使用与管理,修订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跟踪问效。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考核全覆盖,跟踪督促检查全覆盖。抓好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7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9.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8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了1634.8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上级补助收入及奖励工资纳入预算。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7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49万元,项目支出287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34.8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上级补助收入及奖励工资纳入预算。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教育支出1.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1.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1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6万元,项目支出287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89.4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089.49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95.4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55.66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     254.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费、福利费等。
2.公用经费39.83万元,包括:一般公用支出、福利费、教育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行政运行工作。
(二)项目支出179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基本及精准康复服务、文化体育活动、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82万元,下降63.9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81.81%。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8万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取消公车一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3.2万元、维修(护)费1.4万元、培训费1.47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工会经费2.88万元、福利费3.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退休公务费、福利费3.49万元、其他福利费5.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2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3万元。包括:
1.货物类1.3万元。其中:打印硒鼓、纸张等办公用品及消耗品1.3万元。
2.服务类1 万元。其中:印刷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国有资产总额为5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一辆,总价值17.98万元,余下41.76万元为通用设备。
二级单位无公务用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89.49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等)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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