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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来源: 访问量:7108 发布日期: 2021-08-25 16:41:27

为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8〕3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鄂州政发2019〕2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鄂残联发〔2018〕2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力争到2025年,健全和完善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让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残疾儿童提供制度性康复服务保障。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完善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二)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与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各类社会救助和相关部门政策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为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教育、辅助器具适配、社会融合等系统康复服务,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四)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监管之下,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三、主要内容

(一)救助对象

康复救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鄂州市户籍(含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残疾人证的0-15岁残疾儿童。若因年龄原因未办理残疾人证的,需提供湖北省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诊断证明。

2.儿童身体状况稳定,有康复意愿且家庭成员积极配合。

3.符合相应救助项目规定的残疾儿童。

(二)救助内容

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

  (三)救助分类和救助标准

1.手术类

1.1 视障类:先天性白内障复明手术,经医保报销或其他渠道予以救助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补助不超过0.5万元/人/年。

1.2 听障类:引起听力缺陷的耳先天畸形,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万元/人/年。

1.3 言语类:唇裂、腭裂、唇裂合并腭裂,经医保报销或其他渠道予以救助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0.5-0.8万元/人/年补助。

1.4 肢体类:脊柱裂、多指(趾)、并指(趾)、脊柱及骨性胸廓先天性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脊膜膨出后遗症等导致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先天性关节畸形(如马蹄足)、先天性关节脱位(如髋关节、膝关节脱位);脑瘫或脑损伤导致的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等,经医保报销或其他渠道予以救助后的自付部分据实结算,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年。

2.机构康复训练类

针对听力言语障碍、脑瘫(含中枢性协调障碍)、孤独症谱系发育障碍、智力发育障碍儿童实施机构康复训练给予救助。其中:0-6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6万元/人/年,且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7-15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万元/人/年,且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对在鄂州市内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和训练的0-6岁残疾儿童给予定额门诊保障费900元/人/年。康复训练以机构训练为主,逐步延伸到社区、家庭,救助对象于当年8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可按不同年龄救助标准在机构康复训练6-10个月,救助对象于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的,按实际训练月数补贴康复费用。

3.辅助器具适配类

残疾儿童适配盲杖、助听器、沟通板、假肢、矫形器、护理类辅具、日常生活类辅具等由手术医师、康复医师、辅助器具适配技师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为其适配个性化辅助器具1-3件/人/年。分类救助标准,参照中残联《残疾人辅助器具基本适配目录》执行,适配标准不超过1万元/人/年。

(四)定点康复机构

所有救助对象可在各类项目规定的定点康复机构进行救助。鄂州市定点康复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可新增和取消。市残联会同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根据机构服务情况,每年截止1月底,按照公开择优原则审批确定后,汇总上报至省残联备案。手术类和辅具类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条件由市级根据实际开展的项目确定。康复训练类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条件见附件1。

  四、救助流程

  (一)自愿申请

本着自愿原则,残疾儿童监护人(照顾人、委托人)携带残疾儿童及家长户口本、有效诊断证明材料,填写《鄂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2),向市区级残联提出申请。

  (二)审核批准

 市区级残联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资料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应当将审核结果书面或电话通知残疾儿童监护人(照顾人、委托人)。市区级残联在审核审批过程中需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散居残疾孤儿和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进行标注,并将《鄂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等资料留存备案。

  (三)实施救助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照顾人、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各类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申请手术项目救助的,由监护人自主选择湖北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手术治疗。

申请康复训练项目救助的,由监护人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按各类康复救助项目的要求对救助对象实施系统、规范的康复治疗和训练。其中,0-10岁残疾儿童可在湖北省内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11-15岁大龄残疾儿童在鄂州市内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申请辅具适配项目救助的,监护人可在鄂州市辅具适配定点机构适配个性化辅具。

(四)数据录入和统计汇总

1.数据录入。市区级残联不定期将受助儿童信息录入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数据库和中国残疾人精准康复管理系统。上述两个数据库中救助对象的信息(姓名、身份证)应完全一致,两数据库互相印证。市残联将对受助儿童信息进行回访核实,同时将回访情况录入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数据库。

2.数据统计汇总。各类定点康复机构填写《鄂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3)于每年11月10日前报市残联。

  五、经费结算与管理

(一)经费结算

申请手术项目救助的,手术结束后救助对象家长凭有效凭证(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到申报地残联按项目救助标准进行报销,市残联通过银行转账与个人直接结算。

申请康复训练项目救助的,对于选择鄂州市定点康复机构的救助对象,残联与定点康复机构签订协议,补贴经费拨付至定点康复机构。对于选择湖北省定点康复机构的救助对象,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家长先行垫付费用,康复训练结束后凭有效凭证(发票、费用清单等)到申报地残联按项目救助标准进行报销;二是残联与定点康复机构签订协议,补贴经费拨付至定点康复机构。

申请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救助的,按照既有方式结算。

(二)经费管理

1.残疾儿童项目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康复费用。在康复机构接受医疗、康复、教育、辅助器具、社会融合活动等服务产生的直接支出,如:救助对象康复训练、家长培训、康复档案、评估、教材教具、食宿等费用,其中康复训练费用不得低于补贴经费的80%。残疾儿童康复所需的各类普及型辅助器具适配费用。

2.项目资金使用遵循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财务制度和有关项目管理方案的规定合理安排使用,并按支出内容进行项目核算;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康复资金。对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市残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和处理。

3.救助对象经费需在补贴标准内据实结算。因医保报销或受助对象中断康复产生的结余经费,可用于补贴其他救助对象的康复训练。

  (三)检查评估

    市残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鄂州市内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年度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评估未达到协议要求的康复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其定点康复机构资格。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残联组织和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二)加强综合监管。由市残联牵头,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相关政策,共同做好康复机构监督管理。市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退出等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中残疾儿童信息真实性、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及落实情况、定点康复机构服务及康复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管。市财政等部门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现象。

(三)加强宣传动员。各区(开发区)残联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和解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使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党和政府惠民之举,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了解基本申请程序和要求。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1:鄂州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准入及服务规范

鄂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

鄂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情况统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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