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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中心

1.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及市属各用人单位残保金征收工作。

2. 根据分工,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

3.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为残疾人提供求职登记、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职业介绍等服务。

4.开展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指导全市残疾人就业、失业统计工作。

5.开展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宣传,协调组织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落实。

6.协助对基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进行业务指导;承担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人员、就业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与业务培训工作。

7.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提供其他必要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