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填报日期:2023年5月25日
项目名称 |
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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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
项目实施单位 |
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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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直专项 ☑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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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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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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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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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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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582 |
449.37 |
77.21% |
1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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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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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0-10岁残疾儿童人数 |
≥186人 |
186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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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的0-6岁残疾儿童人数 |
≥313人 |
3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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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288人 |
28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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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基本精准康复 |
≥2252人 |
225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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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家园计划人数 |
≥240人 |
24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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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户数 |
≧120户 |
12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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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校残疾贫困学生助学扶助人数 |
≥20人 |
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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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残疾人和技术能手扶持人数 |
≥24人 |
2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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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 |
≧500户 |
5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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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补助标准执行达标率 |
10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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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100%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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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康复服务0-6岁残疾儿童补助标准 |
16000元/人 |
16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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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康复服务7-10岁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标准 |
10000元/人 |
10000元/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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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0-6岁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标准 |
5000元/人 |
5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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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器具适配标准 |
1000元/人 |
1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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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家园计划补助标准 |
750元/人 |
75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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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标准 |
3500元/户 |
3500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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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校残疾贫困学生助学扶助标准 |
2000元/人 |
2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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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残疾人补贴标准 |
10000元/人 |
10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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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技术能手补贴标准 |
2000元/人 |
2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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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 |
500元/户 |
500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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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成效 |
≥90% |
≥9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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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残疾人及家属对各项目服务满意度 |
≥90% |
≥9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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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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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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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全年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所有项目任务均已完成,结转资金132.63万元,结转资金未支付原因为:(1)0-10岁残疾儿童康复资金98.13万元,根据《鄂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规定:针对听力言语障碍、脑瘫(含中枢性协调障碍)、孤独症谱系发育障碍、智力发育障碍儿童实施机构康复训练给予救助。救助对象于当年8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可按不同年龄救助标准在机构康复训练6-10个月。因此,我市申报2022年儿康复救助项目的部分儿童因月份数未满,可延续到2023年进行康复治疗。(2)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29.5万元,项目已实施,29.5万元为合同规定的尾款,将于2023年3月支付。(3)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5万元,项目已实施,5万元为合同规定的尾款将于2023年6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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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2022年度有效的执行了省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下一步将继续保持先进做法,争取2023年度全方位扎实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让残疾人得到更多的实惠,享受到党和人民的关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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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